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现将宣城汇澄表面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6000吨电镀产品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宣城汇澄表面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6000吨电镀产品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宣城得奇金属表面处理中心得奇表面处理中心35#厂房
建设单位:宣城汇澄表面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宣城汇澄表面科技有限公司为适应市场需求以及满足更高的产品质量要求,项目变动主要为在原厂区内平面布局的变动、防护距离无变动、镀种类型无变动、主镀槽总容积变动未超过原环评总容积的30%即电镀生产能力未超过原环评的30%.
1、报告变动内容:生产工艺变动且不新增镀种,具体为:SCX001镀硬铬线的酸活化、回收、反刻、干燥、退镀工序暂未建设,其他工艺与环评相同;SCX002镀硬铬线的酸活化、回收、反刻、干燥、退镀工序暂未建设,其他工艺与环评相同;SCX003镀硬铬线的除油、酸活化、干燥、回收、退镀工序,暂未建设,其他工艺与环评相同;SCX004镀硬铬线的除油、酸活化、干燥、退镀工序暂未建设,其他工艺与环评相同。
2、项目生产线建设地点未改变,仅对内部布局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防护距离内未新增敏感点。
3、镀槽规格变化。对照原环评,SCX001镀硬铬线主镀槽总容积减少28.0476m3;SCX002镀硬铬线主镀槽总容积减少28.0476m3;SCX003镀硬铬线主镀槽总容积减少6.5625m3;SCX004镀硬铬线主镀槽总容积增加15.6m3,与该线比镀槽容积增加26%,小于30%。
4、废气处理设施优化提升。铬酸雾废气由“凝聚回收+化学喷淋”处理提升为“凝聚回收+二级化学喷淋”,减少铬酸雾排放。
根据企业试运行期间各污染物排放情况,变动后废气、废水、噪声污染物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得出以下结论:在落实本报告环境管理要求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次变动是可行的。本次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变动内容可纳入竣工环保验收和排污许可管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17856418506
链接: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汇澄非重大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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